用于在接受铂类药物为基础的化疗同步放疗后未出现疾病进展的不可切除、Ⅲ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
【适应症】
用于在接受铂类药物为基础的化疗同步放疗后未出现疾病进展的不可切除、Ⅲ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
【规格】
120mg/2.4ml;500mg/10ml
【用法用量】
本品推荐剂量为静脉输注10mg/kg,每2周一次,每次输注需超过60分钟,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不能耐受的毒性。本品最长使用不超过12个月。
【贮存】
于2-8°C下避光贮存。不得冷冻。不得振荡。
【包装】
玻璃瓶装。一支/盒。
【生产厂家】
AstraZeneca UK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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