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一项在晚期或转移性ROS1阳性NSCLC和其他实体瘤患者中评价Taletrectinib的临床研究
二、
入选标准
1年龄≥18岁(或根据当地法规要求≥20岁)。
2当地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治疗组1-3)或其他实体瘤(治疗组4)。
3根据临床实验室改进修正案(CLIA)认证或当地等效诊断实验室进行经验证的测定,确定肿瘤组织中存在ROS1融合基因的证据。强烈建议使用分子测定(即RT-PCR和NGS)。
4需要足够的肿瘤组织由指定的中心实验室在入组后进行确证性ROS1融合基因检测。对于治疗组1中的患者,应在入组前收集其可用的存档肿瘤组织样本。如果没有可用的存档肿瘤组织,则必须进行新鲜活检。对于治疗组2中的患者,即使有可用的存档肿瘤组织,也强烈建议在入组前进行肿瘤组织新鲜活检。对于治疗组3-4中的患者,在入组前必须获得存档肿瘤组织或新鲜肿瘤组织。
5允许有中枢神经系统(CNS)受累,包括软脑膜癌病(无症状或既往接受过治疗且得以控制)的患者;只要患者正在服用的是非酶诱导抗癫痫药物(非EIAED),则允许癫痫预防用药。如果需要皮质类固醇治疗,应使用稳定剂量或降低剂量≤10 mg泼尼松或等效药物。如果患者有CNS转移引起的神经系统症状或体征,则需要在入组前至少14天完成全脑放射或伽玛刀照射治疗并保持临床稳定。
6患者为未接受过ROS1 TKI治疗或既往接受过ROS1 TKI治疗: ? 治疗组1:未经全身化疗或既往接受过一线化疗,但从未接受过任何ROS1 TKI治疗。 ? 治疗组2:既往接受过一种ROS1 TKI(克唑替尼或恩曲替尼)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受试者未接受过化疗或接受过一线含铂和/或培美曲塞的化疗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 治疗组3:既往接受过最多2种ROS1 TKI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患者未接受过化疗或接受过≤2线含铂和/或培美曲塞的化疗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 ? 治疗组4:将入组未经全身化疗或既往接受过≤2线化疗,但从未接受过任何ROS1 TKI治疗的ROS1阳性实体瘤类型(NSCLC除外)患者。
7研究者根据RECIST 1.1评估的至少有一处可测量的疾病。
8ECOG评分:0或1。9根据研究者的判断,预期寿命≥12周的患者。
10器官功能充分符合以下标准的患者: a)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3.0 x正常值上限(ULN)(或针对并发肝转移患者 ≤ 5.0 x ULN) b) 血清总胆红素:≤1.5xULN? c)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00/μL d) 血小板计数:≥100,000/μL e) 血红蛋白:≥9.0 g/dL f) 血清肌酐≤1.5xULN,估计肌酐清除率(CLcr)≥45 mL/min(采用机构的方法标准(例如,Cockcroft-Gault方程)计算得出)
11符合以下任何标准的男性和/或女性: a) 对于男性(不考虑手术绝育[输精管切除术]):同意在研究用药期间和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90天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或同意完全禁欲; b) 在筛选前至少1年无月经或有手术绝育记录的女性。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必须同意从知情同意开始直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90天同时使用两种高效的避孕方法或同意完全禁欲。也应记录用于避孕的激素单药使用情况。
12对于所有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在研究治疗开始前7天内获得阴性妊娠试验结果。无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须至少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 已绝经,定义如下:在无其他病理学或生理学原因的前提下至少连续停经12个月;可根据血清促卵泡激素(FSH)水平确认绝经状态 ? 接受过子宫切除术和/或双侧卵巢切除术,且有文件记录证明 ? 经医学证实卵巢衰竭 所有其他女性患者(包括输卵管结扎的女性患者)均被视为有生育能力。
13患者愿意并能够提供书面知情同意。
14患者愿意且能够依从计划的研究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程序。
15患者愿意并能够遵守研究中心制定的COVID-19政策。
三、
排除标准
1研究入组前2周内(或化合物的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接受其他研究药物或抗癌治疗。此外,不允许伴随抗癌治疗。
2入组前12周内接受过免疫肿瘤学(IO)治疗,包括免疫检查点抑制剂。
3入组前4周内进行过大手术。
4在研究治疗前1周内采用了有限范围的放射治疗进行缓解。
5除了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不对患者构成安全风险的AE外,先前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未缓解至≤CTCAE 1级。
6肿瘤和/或癌性脑膜炎引起脊髓压迫的患者。
7间质性纤维化、间质性肺病或TKI诱导的肺炎的病史或证据。(不包括无临床意义或无症状的放射后肺炎)
8任何可能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胃肠系统疾病。
9活动性和有临床意义的细菌、真菌或病毒感染,包括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和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相关疾病。
10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心肌梗死、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外周血管内治疗、心脏衰竭或脑血管障碍,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11持续存在≥CTCAE 2级的心律不齐、任何级别的不受控制的房颤或根据Fredericia公式计算心率校正QT间期(QTcF)>470毫秒或症状性心动过缓<45次/分钟。
12妊娠期或者哺乳期。
13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14天内和治疗期间使用已知强效细胞色素P450 3A4/5(CYP3A4/5)抑制剂或诱导剂或P-糖蛋白抑制剂或诱导剂的食物或药物。
14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14天内和治疗期间给予可能会延长QT间期的药物。
15研究者认为参加研究或接受研究治疗会增加风险的其他重度医学或精神疾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