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一项评价溶瘤病毒注射液用于晚期恶性实体瘤(肉瘤、小细胞肺癌、黑色素瘤)患者的临床研究
二、
入选标准
1.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治疗后疾病进展或治疗无效或失败),目前已无任何有效的治疗手段。
3.根据RECIST 1.1,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最长径≥10mm(如果是淋巴结,要求短径≥15 mm);
4.ECOG 体力评分0-2分;
5.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血液系统(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
血小板(PLT)≥75×109/L
血红蛋白(Hb)≥80g/L
肝功能 :
总胆红素(TBIL)≤1.5×ULN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ULN
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ULN;
肝转移或肝癌患者:≤5×ULN
肾功能:
肌酐清除率(Ccr)>50ml/min/1.73m2(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6.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Revottack注射液用药后6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入选前7 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7.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三、
排除标准
1.已知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病史的患者;
2.对既往PD-1/PD-L1抑制剂治疗不耐受(第二阶段);
3.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包括以下几项:a.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b.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c.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4.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参加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
5.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6.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皮质类固醇(强的松>10mg/ 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它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皮质类固醇治疗;短期使用皮质类固醇进行预 防治疗;
7.接受过其它溶瘤病毒治疗;
8.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接种过任何疫苗;
9.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 2 周内使用过抗病毒药物,4 周内使用长效干扰素;
10.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1 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11.存在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
12.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
13.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且HBV-D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抗HCV阳性),或梅毒感染;
14.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史;
15.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6.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管炎等),除外临床稳定的自身免疫甲状腺炎的患者;
17.患有间质性肺疾病(第二阶段);
18.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9.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20.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1.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或其它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 床研究。